合同里的一句话,导致尾款悬了多年
就因为合同里的一句话,30几万的尾款悬了多年。这是一起设备买卖的纠纷,因为设备交易金额较大,且需要安装调试,所以双方约定了分期付款。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如下:
- 预付款35%:合同生效后支付。
- 发货款25%:发货前支付。
- 第三期尾款30%:设备安装调试完毕,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90天内支付,以设备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。
- 质保金10%:质保期满支付。
乍一看似乎没有问题,但问题就出在第三期付款条款上。作为卖方,一旦设备交付给买方,就丧失了对设备的控制权。你能控制甲方什么时候使用设备吗?甲方故意不出具验收单,该怎么办?
案件回顾:
在这起案件中,甲方收到设备后,因其整体项目搁浅,设备也未被启用。甲方以设备未验收、未使用为由,拒绝支付尾款。而设备因未安装调试,甚至未打开包装,卖方多次沟通无果,尾款被拖欠多年。最终,这笔尾款通过诉讼才得以追回。
案件启示:
合同条款的科学合理设置尤为重要,尤其是在付款节点的设计上,必须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。如果尾款与验收条件绑定,建议添加明确的补充条款,例如:
- “若设备因买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,则视为验收通过,卖方可据此要求支付尾款。”
麦安哲 mclancher 提醒您,合同细节决定成败,确保每一条款的落地可操作性,才能为企业交易保驾护航。